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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2日電)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表示,南部某所特殊學校發生學生對學生的性侵案,因學校有疏失,遭高等法院判決學校應給付新台幣100多萬元,但失職的教師仍在職。學校今天決議擬記小過。
人本說,幾年前這所特殊學校發生學生對學生連續多次性侵案,但是老師並未適當處理,導致學生連續被性侵,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判決學校應給付被害學生100多萬元。
人本表示,學生向教師反映,教師未適當處理,這名教師卻仍然在職,令人憂心。
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說,相關人員一定是「查到哪、辦到哪」,教育部會鎖定目標,要求相關人員負該負的責任。
陳益興認為,如果老師還在學校任教,「此名老師不足為人師」,會立即了解情況。
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說,這名教師已遭記申誡,但因國賠案判決證明教師怠於執行職務,學校今天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,決議將對這名教師記小過處分。1000922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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