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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)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辦案時,「竟連被告是誰都搞錯」。台北地檢署表示,因2名被告姓名,僅差一字,不慎誤繕,未來製作書類時,將更加嚴謹反覆核校。
司改會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,法官法中的法官評鑑明年將上路,但檢察官才是握有司法大門鑰匙的人,司改會成立「追緝惡檢」小組,搜尋過去司法判決案件,揀選跟檢察官的故意或過失有關的案件監督。
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,檢察官在偵結一起證交法案件,因被告吳雅玲與吳麗玲,2人名字僅差一字,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的被告欄,將2人姓名列出,但是在犯罪事實欄內,卻誤將吳麗玲全打成吳雅玲。
檢方表示,未來將多次要求檢察官製作書類時,更加嚴謹反覆核校,以降低誤繕的情況。10011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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